8月13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合肥市一烟酒超市在去年销售假酒被查后,今年又被举报销售假酒。
投诉人称,位于合肥市包河区保利海上五月花小区的妍妍烟酒超市销售假冒“贵州茅台”“五粮液”。最终,该商户向投诉人退还了1.3万余元的酒款,并支付两倍赔偿金。此外,该商户因销售假酒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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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消费者“退一赔二”
今年4月24日,有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称自己于2023年4月22日从合肥市包河区妍妍烟酒超市处购买的4瓶贵州茅台白酒和2瓶五粮液白酒为假酒,并提供了6瓶白酒的收款收据,共计13160元。2023年5月9日,投诉人向市场监管部门补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今年5月10日,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立案调查。经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委托鉴定,查实商家存在销售侵犯“贵州茅台”“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
商家主动供述向投诉人出售6瓶白酒的事实,并表示上述收款收据为自己出具,但不能证明所售白酒是其合法取得。
依据投诉人提供的收款收据,认定当事人销售涉案白酒的违法经营额为13160元。
今年7月27日,商家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向消费者退还13160元货款,并支付约2倍货款的赔偿金,合计38000元,取得了投诉人的谅解。
给予罚款3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商家行为已构成销售侵犯“贵州茅台”“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2022年10月27日,合肥市包河区保利海上五月花C4幢商101的妍妍烟酒超市在去年曾因销售假酒被处罚,应当予以从重处罚。
鉴于商家能主动供诉销售行为,并向消费者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取得了消费者的谅解,另考虑6瓶涉案白酒未被投诉人使用,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符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二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商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给予罚款3万元。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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